基本业务流程

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客户适当性标准

  • 一、准入条件:
  • (一)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禁止或限制进入证券市场的情形;
  •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责任,无不良资信和行为记录,以及在本公司内无重大违约记录。
  • (三)具有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并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 (四)已在我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 (五)普通账户资产总值符合监管部门和公司要求,交易结算资金已实现第三方存管且开户手续规范齐备的合格账户。

  • 二、限制条件:
  • 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客户还须遵守以下限制条件: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5%(含)的客户不得将该只标的证券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此外非流通、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票等证券,客户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临柜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客户类别

资料

个人

  • 必须提供
  •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普通A股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材料

 

  • 可选提供
  • 若个人授权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符合要求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专项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仅限于授权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机构

  • 必须提供
  • 最近年检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专项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仅限于授权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上海普通A股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 财务报表(报表出具日期离申请日期不超过16个月)。有经审计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则提供该公司出具财务报表,需加盖公章。
  • 股东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提供的同意该机构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决议,并提供证明其为决策有效文件(附公司章程);

 

  • 可选提供
  • 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材料;

授信流程

交易流程

初始交易与购回交易流程